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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醉駕了還有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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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醉駕了還有辦法嗎?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後駕車分為酒駕和醉駕。其中醉駕算是酒後駕車中比較嚴重的一種,在處罰措施上面,醉駕行為觸犯刑法,公安機關會對醉駕的車主立案,犯罪事實清楚的,移送檢察院提請公訴。那麼,車主醉駕了還有辦法嗎?下面我們聽聽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車主醉駕了還有辦法嗎?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還大幅提高了對酒後駕車的罰款額度和暫扣駕照期限: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改為6個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拘留和2000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哪些情況下醉駕會被加重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通過本文,大家應該明白了車主醉駕了還有辦法嗎這個問題。目前醉駕行為已經入刑,當事人會被判刑,通常是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且,醉駕車主的駕駛證也會被吊銷。這些都是法律的明文規定,任何人也沒有辦法規避和逃避處罰。當然,醉駕情節不嚴重的,當事人可以嘗試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