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醉駕法官開庭家屬去嗎?

醉駕 閱讀(3.06W)

醉駕法官開庭家屬去嗎?

一、醉駕法官開庭家屬去嗎?

醉駕法官開庭家屬去,建議家屬及時委託律師介入,會見當事人,安撫當事人的情緒,瞭解分析案情,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根據案情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做無罪辯護、罪輕辯護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幫助,為當事人爭取減輕處罰,爭取緩刑等,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一般不會向家人告知判決內容的,不過會有宣判,家人可以去聽。

建議及時委託律師介入,會見當事人,安撫當事人的情緒,瞭解案情,分析案情,給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根據案情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做無罪辯護、罪輕辯護及提供其他法律幫助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規定是什麼?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如果存在著開庭這種審理情況的話,家屬一般情況下都是會去的,因為在這過程當中的話,家屬是可以提供一定的訴訟方面的幫助的,比如說可以幫助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員,然後訴訟代理人在開庭當中會進行開庭辯護以及量刑方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