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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醉駕條例中處罰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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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醉駕條例中處罰標準有哪些?

各地區對於醉駕都有不同的規定,以及處罰。但是相同之處都在於,對於醉駕都是給予了嚴重的處罰。嚴重的醉駕,涉及生命安全,以及威脅他人生活。因此我國對於醉駕,每年都有相應的條例更改。下面就是陝西醉駕最新條例中處罰標準有哪些的相應知識解答。

一、陝西醉駕最新條例中處罰的標準有哪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我們可以得知陝西醉駕最新條例中處罰標準有以下幾點: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什麼是醉駕

醉駕,屬於一般刑事犯罪,符合取保候審一般規定。只要交納一定數量的取保候審保證金,或者找擔保人就可以辦理了,有時公安機關可能即讓找擔保人,又要交保證金,這是法律所允許的。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取保候審條件具體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道路行駛,不僅考驗的是駕駛員的駕駛技術,同時也是需要駕駛員明白安全駕駛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杜絕酒後駕駛,是每一位駕駛員需要銘記的,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以上關於陝西醉駕最新條例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