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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女子毆打交警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駕 閱讀(7.3K)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法律法規,在公安人員依法取締違法行為時以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椐本案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進行酌情從重處罰,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務罪和危險駕駛罪,兩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酒駕女子毆打交警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體判斷標準:

第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關於刑期有三個不同檔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具體是否構成犯罪,還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責任如何認定要根據交管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判斷。

無論是酒駕還是醉駕的行為都對於我國的社會秩序的建立和我國的社會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極大的危害,我們一定要注意不要酒駕和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