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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酒駕保釋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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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酒駕保釋需要什麼條件?

我國酒駕保釋需要什麼條件?

酒駕拘留符合條件的就可以保釋,也就是取保候審。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保釋。對符合保釋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保釋、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酒駕保釋的程式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保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保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保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對符合保釋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保釋手續。對不符合保釋法定條件的,不同意保釋。不同意保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釋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但在中國法律上存在兩種保證人,一種是民事上的保證人,一種是刑事上的保證人,而作為刑事上的保證人,刑事訴訟法中只規定了保證人條件、義務及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卻對於保證人名稱、定義、法律地位,一直沒有明確的稱呼和法律概念。應當以法律形式明確其名稱、法律定義及其特徵,區分其與民事上保證人的異同,確立其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以及與刑事訴訟參與人的聯絡。

醉酒駕駛誰能保釋的問題我們國家規定的是非常明確的,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國家規定的是案件需要沒有後續的社會傷害的情況下才可以保釋,所以說醉酒駕駛一般都是可以保釋出來的。對於擔保人的要求一般都是需要沒有犯罪記錄然後由承擔責任的條件。

我國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違反犯罪的行為,但是我國的法律也是由一定的人性化的方面的,如果我們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話,實際上是不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