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1、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資料,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2、醉酒與否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3、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
二、醉駕如何量刑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飲酒駕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我國對醉駕行為的處罰,包括了交通行政方面的和刑事方面的,而醉駕如何量刑其實也就是該如何追究醉酒駕駛者的刑事責任。根據規定這樣的行為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刑法》中規定的處罰為處拘役,並處罰金。而我國對拘役刑的規定為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