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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中山醉駕要坐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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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中山醉駕要坐幾日

我國全國各地針對醉駕司機的處罰結果都是有法可依的。不過實際上司機的血液酒精含量越多自然量刑結果也越嚴重,中山交警部門在處理醉駕司機的時候,就是謹遵國家相關規定的。關於在我國中山醉駕要坐幾日這一問題,希望通過小編在下文的介紹以後,大家在生活當中要遠離醉駕。

一、在我國中山醉駕要坐幾日?

從理論講,拘役期限最短為一個月以上。但從司法判例上來看,多是處六個月的拘役。

相關規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其實在我國關於醉駕的處罰結果需要結合司機血液裡面的酒精含量,同時也需要結合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最後對司機作出最為公正的判決的。所以關於中山醉駕要坐幾日的問題,這是要結合實際情況的。如果司機僅僅是醉駕沒有其他事故的話,醉駕的量刑一般都在1到6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