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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後駕車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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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喝酒後駕車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

喝酒後駕車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

喝酒後駕車肇事逃逸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二、酒後駕車該如何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高於20ml),《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的處罰規定是暫扣1到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修改後,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高於80ml),將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處暫扣3到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行政拘留15日處罰修改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按“危險駕駛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即“醉駕入刑”。

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了“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累犯的處罰規定。因飲酒駕車在公安交警部門的處罰記錄系統留下記錄後,若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就將按“累犯”處理。“第一次和第二次之間沒有一個時間間隔。首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罰記錄沒有清零時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時限一般為兩年,即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為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國交通法律規範明確規定,駕駛員不得酒後駕駛,更不得醉酒駕駛逃逸。若是在喝酒後肇事逃逸,那麼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由於此時對他人的人身造成了威脅,故而此時逃逸者可能會受到的處罰是比較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