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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醉駕造成交通事故賠償的費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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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醉駕造成交通事故賠償的費用有哪些

一、對方醉駕造成交通事故賠償的費用有哪些?

交通事故對方醉駕且承擔全部責任的,應當賠償這些費用: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但如果不是全責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醉駕不認定為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員而言,如果涉及的情節顯著輕微並且危害也不大甚至是沒有造成危害結果的話,那麼就不予定罪處罰;而要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話,則也是可以免予駕駛人員的刑事處罰。換言之,即使駕駛人員有醉駕行為,那麼也有可能不認定構成犯罪或者不予刑事處罰了。

《刑法》規定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因此,如果醉駕涉及的情節是顯著輕微的話,就不認定為犯罪,而論具體的情形的話,例項中也有很多,總結如下。

1、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綜合考慮醉駕情節是否輕微或者顯著輕微:

(1)客觀方面,包括:醉駕的時空環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車少的時段或者偏僻路段駕駛的,醉駕持續的時間和行駛的距離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剛超過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標準的。

(2)主觀方面,包括:犯罪的態度,如主動停止醉駕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節;犯罪的動機或對醉駕行為本身的認識,如為救治他人而醉駕尚不構成緊急避險的,誤以為休息數小時或者隔夜之後會醒酒而導致醉駕的等等。

2、醉駕案件情節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種情形:

(1)挪動車位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有的甚至是應停車場保安人員的要求挪動車位,且未發生危害後果。

(2)救治病人型。該型別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均未發生交通事故。

(3)睡覺休息型。該型別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駕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5)尚未駛出型。該型別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型。該型別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醉酒駕駛是一種嚴重的違章行為,增加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這不僅僅是威脅到駕車人員的生命安全,也會威脅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車輛駕駛人員要提高自己的道路安全意識,並且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