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對方認全責要賠償哪些費用?
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交通事故全責方是否可以申請保險理賠?
在滿足以下條件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1、事前投保了“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第三者責任保險”;
2、事發後及時向當地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並經受理;
3、車輛在發生事故前已經參加年度審驗;
4、駕駛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駕駛證件;
5、駕駛人無故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為。
三、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計算公式是怎麼樣的?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鑑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如果一方全責的話,那麼就會承擔起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且就會結合受害者實際的受傷情況來進行賠償,對於受害者在進行申請的時候也需要有合法相關證明材料,如果超過了實際該給的費用,那麼超過的部份就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