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醉駕被拘役三個月要交罰款嗎?

醉駕 閱讀(1.14W)

醉駕被拘役三個月要交罰款嗎?

一、醉駕被拘役三個月要交罰款嗎?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並處罰金。最高判處6個月拘役。危險駕駛罪適用罰金刑的底限為一千元,高限則沒有限制性規定,即可以由法院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酌情予以自由裁量。罰金是生效判決的義務和責任,當然應該在判決生效後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繳納。但是實踐中,為了體現認罪認罰的態度爭取從輕處罰,可以在開庭審理完畢後判決之前跟法官協商預繳納罰金。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

二、罰金的繳納方式有哪些?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

關於這裡的指定的期限,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餘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於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綜上所述,車主醉酒駕駛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觸犯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法院除了對醉駕當事人判刑外,還會額外判處一筆罰金,在法院做出判決書後,規定期限內繳納完畢,否則會產生滯納金。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