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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後抽血隔一天化驗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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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後抽血隔一天化驗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一、醉駕後抽血隔一天化驗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醉駕後抽血隔一天化驗也是可以的,但需要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送檢時限最多可延長至三日。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試行)》第二十九條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鑑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

二、醉駕人會受到何種處罰

醉駕無論是否發生嚴重後果,駕駛人均會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與此同時,醉駕人的駕駛證會被吊銷,並且在法定期限內無法進行重新申領,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會被終身吊銷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醉駕後抽血隔一天化驗也是在法律允許的期限範圍內的,具有法律效力。醉駕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為,我國法律嚴格規定醉駕一律構成危險駕駛罪,醉駕人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