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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處罰時間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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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處罰時間是多少?

一、醉駕拘役處罰時間是多少?

醉駕拘役處罰時間一般是十五天,最長不超過37天,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並且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員加重處罰:醉酒駕車測試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在什麼情況下加重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法律上對醉駕的判罰是非常嚴重的,根據最新的刑法規定,醉駕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併入刑,發生醉駕行為的,需要立即進行控制,並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根據拘役的時間期限規定,一般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不進行批捕的話,則必須釋放當事人,在條件許可時再進行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