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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醉駕翻車我做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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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醉駕翻車我做偽證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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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醉駕翻車我做偽證要承擔什麼後果


根據《刑法》第305條之規定,犯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即是說,觸犯偽證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將處以3到7年的加重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305條的規定,所謂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