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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一定是全責嗎?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3.03W)

無證駕駛不一定是全責。

無證駕駛一定是全責嗎?

責任劃分不是以有無駕照分的,無證駕駛並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關鍵看無證駕駛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無證駕駛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沒有必然的關係。

但是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實踐中,確定其責任時,一般是在通常情況下應負責任的基礎上加一檔。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