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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追尾責任劃分是怎麼確定的?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2.15W)

一、車禍被追尾責任劃分是怎麼確定的?

車禍被追尾責任劃分是怎麼確定的?

車禍中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如前車違規導致的追尾事故,前車全責;因後車沒有保持足夠的剎車距離,後車全責。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劃分交通事故責任的標準。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七十;

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五十;

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三十。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十;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規定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車禍追尾造成的事故在進行責任劃分的時候同樣也需要按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但一般在進行處理的時候都會由追尾的一方來進行承擔全部的責任,只要責任在進行劃分了之後,作為當事人就要進行履行各自的義務從而不會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