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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53W)

一、被追尾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

被追尾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二、被追尾能向肇事司機索賠嗎

1、被追尾能向肇事司機索賠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追尾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專案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2、根據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中,本條所稱“非經營性車輛使用中斷的損失”,是指被侵權人正在使用的非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遭受的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為獲得通常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已經支付的費用確定該損失的數額。

按照以上條款的規定,追尾事故的車輛在維修停駛期間的交通費用可以向對方提出賠償的訴求,按“替代性交通工具”所已經支付的費用;所謂的替代性的交通工具是指,打的,租賃車子,或者是乘坐公交車,具實憑單據確定數額進行主張,這是完全可以的。

處理因為追尾而發生的交通事故時,同樣也是需要對事故責任作出劃分的,否則的話不利於後面的處理。而具體被追尾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呢,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各位不妨參考瞭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