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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的賠償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57W)

淺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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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發達的當今社會,人們的交通工具越來越豐富多樣,出行也是越來越便利,與此同時,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也同時存在,我們也應該瞭解相關的知識,防患未然。那麼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應該怎麼賠償?下面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的賠償問題

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方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責任的,由保險公司(或機動車方)在交強險有責任限額(醫療費用8000元、死亡傷殘5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範圍內賠償,超過限額的部分按責分擔(機動車負全責承擔100%,負主責承擔80%,負同責承擔60%,負次責承擔40%)。

2、機動車方為無責任的,由保險公司(或機動車方)在交強險無責任限額(醫療費用1600元,死亡傷殘10000元,財產損失400元)範圍內賠償,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方承擔20%。

二、機動車與機動車的交通事故

1、無人員傷亡,僅有車物損失的情形:

a、機動車雙方為主要、同等、次要責任的,由雙方保險公司(或機動車雙方)在交強險有責任限額(2000元)範圍內相互賠償對方的車物損失,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雙方按責分擔(主要責任承擔70%,同等責任承擔50%,次要責任承擔30%)。

b、機動車雙方為全部責任和無責任的,全部責任方承擔無責任方的全部車物損失,無責方承擔全部責任方不超過交強險無責任限額(400元)範圍內的車物損失。

2、有人員傷亡的情形:

a、機動車雙方為主要、同等、次要責任的,由雙方保險公司(或機動車雙方)在交強險有責任限額(醫療費用8000元,死亡傷殘5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範圍內相互賠償對方車上人員的經濟損失,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雙方按責分擔(主要責任承擔70%,同等責任承擔50%,次要責任承擔30%)

b、機動車雙方為全部責任和無責任的,由全部責任方承擔無責任方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無責方在交強險無責任限額(醫療費用1600元,死亡傷殘10000元,財產損失400元)範圍內承擔全部責任方車上人員的經濟損失,超過限額的部分由全部責任方承擔。

上述即為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的賠償問題,交通事故型別不同,賠償的標準也不同,所以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賠償的標準。但是各地也會出臺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規定,所以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