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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二次撞擊的責任怎麼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3.34W)

交通事故二次撞擊的責任怎麼認定

交通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應該是先轉移到安全的地帶,然後對傷者和財產進行搶救,儘可能的減少因為車禍造成的損失。當然,這樣做也是為了避免出現二次事故傷害。那要是真的發生了交通事故二次撞擊的話,此時的責任該怎麼進行認定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交通事故二次撞擊的責任怎麼認定

從司法實踐的角度,出於主觀故意的“二次撞擊”現象,單從現場痕跡的方面一般很難認定,除非有現場錄影、現場的證人證言或其他證據線索。

對於剎車痕跡與行為人是否進行衝撞準備的證據上,一般可以辯護為出於疏忽大意或輕信可以避免的主觀過失,所以這類證據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明犯罪的直接證據。

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二次撞擊現象的成因中,“主觀故意”和“主觀過失”屬於邏輯學上的矛盾關係,即二者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也就是說,當交通事故中出現二次撞擊現象的時候,如果不能證明對方的主觀故意,則說明對方起碼是主觀過失。

同時,交通事故中二次撞擊是由交通違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如果交通事故行為本身符合交通肇事罪條件的,即使有過失行為引起二次撞擊,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如果交通事故行為本身不構成交通肇事,而過失行為又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則應當根據過失比例承擔民事的侵權責任。如果過失行為造成對方人員重傷或死亡的,應當是可以追究過失方過失致人死亡或過失致人重傷的刑事責任。

在確認存在“二次撞擊”後,無法證實第二次撞擊的侵權行為方存在主觀故意的情況下,根據邏輯學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擊的侵權行為方的行為屬於主觀過失,應當對第二次撞擊的損害結果承擔過失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是不幸出現交通事故二次撞擊的話,很多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當事人在事故發生之後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轉移到安全的地帶,等到交警和醫護人員的到來。這種情況下無法證實第二次撞擊的侵權行為方存在主觀故意的情況下,根據邏輯學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擊的侵權行為方的行為屬於主觀過失,應當對第二次撞擊的損害結果承擔過失責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