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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協議書全責方不執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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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協議書全責方不執行怎麼辦

雙方已簽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訴。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到法院起訴賠償的一個程式。包含了準備材料、立案、庭審、判決等步驟。

開庭前準備:

1、向交警隊調取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影印。

2、到工商局調取單位的基本情況。

3、準備民事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4、法院立案審查。

5、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駁回起訴。

8、對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9、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10、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11、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12、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13、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