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方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84W)

交通事故責任方如何處理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我們要冷靜的處理交通事故,事故責任方也要積極承擔自己的責任,不逃避推諉責任。那麼,交通事故責任方如何處理呢?交通事故責任方承擔哪些費用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方如何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一)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方承擔哪些費用

(一)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必須的費用,憑據支付。

(二)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賠償金: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7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5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償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人撫養到16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5年。

(十)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二)精神撫慰金。

綜上所述,關於交通事故責任方如何處理,我們要注意。對於交通事故方來說,需要承擔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費用。另外,如果雙方對於自己的責任不明確,可以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第一時間報警,由交警進行幫助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