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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去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2.09W)

交通事故去哪個法院起訴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選擇訴訟途徑的人是比較多的,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來解決。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訴的話,那麼首先要知道交通事故去哪個法院起訴,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去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是侵權行為引起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當按照侵權行為確定管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管轄: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並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對方車輛交強險保險公司所在地、對方駕駛員或車主所在地,一般選擇事故發生地較為方便,但由於涉及到傷殘或是死亡賠償的標準不同,選擇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二、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準備什麼

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需要以下資料:

1、事故認定書、起訴狀;

2、自己車行駛證、車主身份證影印件;

3、車輛損失定損單、維修發票及清單;

4、對方車輛登記資訊(或行駛證)、車主資訊、駕駛員資訊;

5、對方車輛交強險保單影印件及保險公司登記資訊。

有人員受傷的還需要準備: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原則上由侵權行為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在訴訟過程中,也是離不開證據材料的提供的。當然,對於起訴的一方來講,此時也要重點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超過規定時效起訴的話,案件就不會得到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