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訴訟>

交通事故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1.73W)

交通事故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現實中部分交通事故會產生糾紛,此時如果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話,那麼當事人首先就要知道到哪個法院去起訴。這就是法律上說的交通事故管轄法院的問題。究竟交通事故的管轄法院該如何確定?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管轄: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並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提示】當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數個被告的情況下,其中任何一個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

二是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擁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權。

【提示】當交通事故的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與原告住所地一致時,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綜上可知,交通事故的管轄法院一般是由兩個,即侵權行為地的法院以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此時,各位要具體掌握這裡的侵權行為地與被告住所地的特殊情況。更多交通事故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哪些證據

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如何舉證

發生交通事故在哪裡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