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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1.61W)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交通事故賠償向法院起訴的,應該向法院提供的資料有:

訴狀、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資訊證明(或工商登記資料)、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事故證明、對方的駕駛證和行駛證、保險公司的保單或承保證明、門診病歷、出院記錄,以及你要求賠償的所有經濟損失的證明材料(如醫療費發票、交通費票據、誤工費證明等)。

如果可能構成傷殘的,可以在起訴的同時向法院提交司法鑑定申請。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所有的訴狀和證據資料,在起訴時,應該提供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1、要看賠償的數額多少,案情的複雜情況。

2、律師費,可以根據責任情況要求對方承擔部分或全部。

無論是對於受害者還是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於意外造成,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會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一般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認倒黴,有的受害者能獲得一點賠償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權益,因此還會錯過了訴訟時效,留下後遺症終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卻成了他人的自動提款機,由於企圖隱瞞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斷勒索,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拖了數年未能解決。因此,對於交通事故律師而言,能夠迅速合理合法地處理好交通事故賠償事宜,無論對受害方還是肇事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對於原告來說,律師費是可以作為一個賠償專案向被告主張的,因此,花錢請律師還是“值得”的。

關於交通事故的處理,打官司也是其中一種方法。除此之外,當事人可以選擇協商處理,也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作出調解,之後達成事故協議書。若需要打官司的話,那當事人也要注意,並不是一定要請律師,往往需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要是案件錯綜複雜,這種情況下打交通事故官司,建議可以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