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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農村居民標準和城鎮居民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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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農村居民標準和城鎮居民認定標準

上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農村居民標準和城鎮居民認定標準

上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農村居民標準和城鎮居民認定標準:

一、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的農民和城鎮居民的賠償標準可以統一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有關賠償專案。

二、對於雖然是農業戶口,但在城鎮、工作、學習、生活、經商、居住一年以上的受害人,如果其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可以按照城鎮居民的標準計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為城市的受害人,可以按照城鎮居民的標準賠償有關費用:

1、國營農場的居民;

2、在城鎮從事工作一年以上的農村居民;

3、居住在城鎮,到農村承包企業的人員;

4、擔任城鎮企業經理、董事或者管理人員一年以上的農村居民,不論該企業的所在地在農村或者城鎮;或者居住在農村,在企業有固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員;

5、農村土地被徵用,依靠政府補助和務工收入生活的人員或者農村居民的土地被依法收回,依靠補償收入以及打工生活的人員;

6、在城鎮從事工、商業活動一年以上的人員;

7、雖然到城鎮從事工商業活動時間不滿一年,但其提供的勞動合同或者根據生活經驗可以判斷受害人在城鎮工作不會低於一年的人員;

8、其他難以認定為農村居民的人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