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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人範圍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3W)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人範圍怎麼確定

發生交通事故的,承擔賠償責任的第一個肯定是實際駕駛機動車的人,但由於實踐中的情況不同,具體需要作出賠償的責任人就有可能還有其他人,那麼實踐中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人範圍怎麼確定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1、原則上由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

2、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是單位的,駕駛員若執行職務,該單位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4、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是單位的,駕駛員非執行職務且未經車主同意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經車主同意,合法佔有車輛的人員又將車輛交與第三人使用發生交通事故的,合法佔有人與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是單位的,駕駛員在執行職務過程期間,對擅自進行與執行職務無關的活動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7、委託他人維修、保管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維修人、保管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8、僱傭他人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僱主應當負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車輛被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有車輛實際控制人承擔責任。原車輛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對車輛被盜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10、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由車輛實際控制人和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11、委託他人代為購車,代購人購車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委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12、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由實際繼承遺產的繼承人在所繼承財產的額度內承擔賠償責任,遺產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或沒有可供繼承的遺產的,該繼承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13、旅客持票或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乘車,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承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和損失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運人證明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14、因緊急避險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是賠償責任主體,因緊急避險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的,緊急避險人與車輛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15、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情形為一般性原則,實踐中,因案件的具體情形不一致,因而需仔細準確查詢交通事故潛在的賠償主體,以便及時並最大限度的保障受害人的權利。

發生交通事故後,因為實際的情況不同,就會導致具體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人不同,而原則上由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該怎麼賠償,還需要經過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之後,才能具體確定。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