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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險關於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94W)

商業險關於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商業險關於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

1.對方醫療費10000是由你的交強險賠償的,不論交強險和商業險,醫療費參照國家醫療保險標準執行,即自費部分是不賠的。你可以先把自費部分和可保險理賠的分開計算,對於自費藥,你和對方按70%和30%的比例各自承擔。可以理賠的部分,10000元你可以從交強險獲得賠償,超過10000的,你和對方按70%和30%比例承擔。

2.修車費6500,由對方交強險賠償你2000元,剩餘4500的70%即3150是你的商業險公司賠償,4500的30%即1350由對方賠償。

3.對方修車費參照第二條處理。

4.定損金額和實際修復費用不一致,你可以找保險公司協商,或者找物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對方如果有提出誤工費,傷殘補助等費用,是先從交強險死亡傷殘下計算,超過限額110000的,從商業險裡理賠,商業險按照70%和30%比例分攤。

二、法律依據是什麼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三、怎麼確定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門劃分了事故責任,出具事故責任書之後,受損害且無過錯或者是過錯責任較小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此次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損失和財產損失,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要先去司法鑑定機關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才能請求殘疾賠償。

商業險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有利的保障,建議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除了交強險外,商業三者險仍不可少,這樣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時候,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支付超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