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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買交強險死亡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51W)

既然國家強制要求購買交強險,那我們就應該對交強險的賠償以及相應的社會意義有一定的瞭解程度的,但與之截然相反的就是有部分人對於交強險賠償誤會的是非常深的。因為有人會關注沒買交強險死亡怎麼賠償,小編要說的是,交通事故當中有人死亡,怎麼賠償和買沒買交強險沒任何關係,也是該賠多少就賠多少的。

沒買交強險死亡怎麼賠償

一、沒買交強險死亡怎麼賠償?

機動車有沒有交強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數額是相同的。

區別在於,如果繳納了交強險,先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賠償,賠償限額不足的,再由事故責任人賠償。如果未繳納交強險,直接要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購買交強險的,由機動車車主在交強險範圍內先行賠付

交通安全法規定交強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對方車主違反規定,沒有投保的話,責任在車主,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這一部分,就由車主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

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受害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賠償專案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六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相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交通事故有人死亡,那受害者家屬可以領取到的賠償金主要是包括喪葬費費,精神撫卹金和供養親屬撫卹費等,就算是買了交強險也是在這幾個賠償專案當中進行計算的,至於沒買交強險,賠償的標準和專案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區別就在於沒買交強險的話是主要責任人自己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