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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療費自費是怎樣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35W)

交通事故醫療費自費是怎樣

一、交通事故醫療費自費是怎樣

交通事故賠償不含自費藥,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受害人可以主張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沒工作誤工費只按最低標準算。也就是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二、交通事故醫療費應該誰墊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三、醫療費究竟怎麼墊付

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雙方都要根據事故情況和傷者受傷情況做不同處理:

對於肇事司機,應當及時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和必要手術等費用,這樣至少應當保證傷者的傷情不能因無錢醫治而擴大,這樣因為傷者耽誤最佳治療時機,導致更嚴重的傷害,損失也在不斷擴大,後期理賠也會無形加大肇事司機的賠償責任。

對於受傷方,肇事司機能及時墊付所有醫療費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機不配合墊付的情況下,自己應及時自行墊付治療費用,若治療費用緊張的應及時和交警部門聯絡,看能否和保險公司、肇事方或醫療基金部門協調,及時保障受傷者身體健康利益。

最後,在因治療過程中支付了醫療費用的,最好是哪方支付費用,哪方保管好自己墊付的醫療票據或做好協議和情況說明,在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雙方爭執到底誰在治療過程中墊付了多少醫療費,往往是在沒有其他證據情況下,有原件當事方主張通常會得到法院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