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賠償>

發生車禍家屬有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04W)

一、發生車禍家屬有誤工費嗎?

發生車禍家屬有誤工費嗎?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事故家庭陪護一般是沒有誤工費的,誤工費只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但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護理費。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二、計算誤工費注意什麼事項?

1、誤工費的計算標準,誤工費的計算應當以其收入狀況乘以誤工時間。

2、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應當根據受害人自接受治療到康復所需的時間確定,其標準以相應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為依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誤工時間計算至定殘的前一天。

3、受害人收入狀況的確定,根據受害人有無固定收入的不同情況,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 ×誤工時間

5、“實際減少的收入的理解:

(1) 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損害後,其所在單位並沒有扣發或全部扣發其收入;對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誤工損失。在此情況下,受害人沒有實際減少的收入就不能獲得賠償。

6、“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訴法院所在的市、自治區、直轄市。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若需要住院治療的患者是某單位的職員,此部分職員由於需要住院治療,不可避免的就會導致無法到單位就職,此種情形,患者可以向單位提出開具誤工證明的請求,然後就可以拿著該證明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索要誤工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