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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家屬沒有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7.76K)

一、出車禍家屬沒有誤工費嗎?

出車禍家屬沒有誤工費嗎

家屬也可以索要誤工費,誤工費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及有關的賠償權利人向賠償義務人要求支付的從受害人遭受損害到恢復治癒,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入,是對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賠償。

誤工費包括兩部分:

1、是傷者本人治療創傷造成誤工發生的費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損害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發生的誤工費用;

2、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親屬或委託代理人由於需要參與處理交通事故誤工造成經濟減少的費用,包括死者家屬辦理喪葬事宜期間的費用。

二、交通事故中如何計算誤工費?

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評定傷殘的前一日。傷殘評定時間,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而人體損傷後誤工時間的計算,並不是當事人主張人民法院便認可。

當事人的誤工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實際減少的收入必須是實際喪失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課酬、合法的兼職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業經營者作為受害者時所喪失的經營損失和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在計算誤工費時,還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因交通事故受到損傷,但只需要進行門診治療,對勞動、工作沒有影響的,不予賠償誤工費;

2、應當明確損傷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或在調解處理前已經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的誤工時間;

3、應考慮傷者原來的勞動能力強度,此次損傷是否降低了勞動能力。如果傷者原有勞動能力並不是很高,誤工費的賠償應適當降低。因為誤工費是可得利益的損失,所以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計算。

根據可得利益損失的原理,在某些情況下受害人就醫治療或者休養期間如果沒有因此減少收入則不予賠償,比如教師在寒暑假期間遭遇車禍受傷並不影響其收入,因為如果賠償的話與填補受害人實際損失原則相悖。但如果受害人能夠證明除了正常工資之外還應該獲得其他收入,則應當予以賠償,比如遇到車禍的教師在假期給其他學生培訓補課應得的收入就應當予以賠償。

那麼受害人如果是沒有收入的人員,比如家庭主婦,是否應當賠償誤工費?應當參照一般家庭服務人員或者護工的平均工資進行賠償。因為家庭主婦照顧家庭的勞動也有其價值,只是因為該價值是隱形的,容易被人忽視。對家庭主婦進行誤工費賠償也符合《婚姻法》的精神。《婚姻法》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由此可見,《婚姻法》承認家庭婦女的勞動價值。

誤工費的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但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

3、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發生的交通事故本身也就會給肇事者本人帶來無窮無盡的繁瑣,受害者本人可以跟肇事者索要誤工費,就包括家屬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產生的一些必要的開銷都是由肇事者來承擔的。這其實就是駕駛員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而需要為此付出的代價,但不能因為害怕承擔賠償責任就選擇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