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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當場死亡賠償專案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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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當場死亡賠償專案有什麼?

一、交通事故當場死亡賠償專案有什麼?

交通事故當場死亡賠償專案通常包括如下: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16、維護權利的損失律師費、調檔費等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麼計算?

(一)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物件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二)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三)受害人的戶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

綜上,在交通道路上引發的事故而導致有人死亡的話,由此產生的賠償事項就會圍繞多項內容展開,在搶救過程中花費的錢和事後需要的各種費用都是由加害者負擔的,還有死亡者家屬日後的生活費以及後續的各種財物損失和精神損失都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