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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爭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賠償 | 有哪些賠償專案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06W)

怎樣爭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賠償?有哪些賠償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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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會,隨著車輛的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發生的死亡也隨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對於大家也逐漸從陌生到熟悉了,那麼今天就和小編一起來討論一下怎樣爭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賠償?

一、 什麼是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導致受害者死亡的賠償

二、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方法

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物件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 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 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三、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賠償標準訂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普遍的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來賠償,應該說有問題,但這是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採取的是“繼承喪失說”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沒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並無什麼不同,因此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

四、 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賠償原則

第30條規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標準。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不一致的計算方法,受害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賠償,儘可能的給受害人多賠償一些。

以上就是小編所瞭解到的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賠償的計算方法以及賠償標準。小編在這裡還是希望各位車主在車輛行駛路途中,儘量遵循交通規則,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給家人或者其他人帶來不必要的傷害。畢竟就算有死亡賠償金,對於家人來說,車主們的自身安全才是家人需要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