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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協議中按交強險賠付怎麼說?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4W)

眾所周知,交強險是每一個購買汽車的車主必須購買的險種,是國家強制要求的險種。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需要承擔賠付責任。那麼賠償協議中按交強險賠付怎麼說?賠償範圍和賠償程式是怎樣的呢?下面跟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賠償協議中按交強險賠付怎麼說?

根據《交強險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在中國境內的道路之上駕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其車輛的管理人都需要購買《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沒有按照其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利扣留其機動車,通知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條例規定進行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兩倍的一個罰款金額。

一、賠償的範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的20多條免責條款而言,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二、賠償所需的程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絡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可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的1天以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三、免賠的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這裡還需要注意的是交強險賠償時有限額的,死亡賠償金最多達到11萬,同時如果因為酒駕導致交通事故,交強險會對責任人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