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肇事中交強險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42W)

一、交通肇事中交強險賠償標準

交通肇事中交強險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12.2萬元按照保監會制訂的全國統一條款,又分為:

1.醫療費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1萬元;

2.死亡傷殘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1.1萬元;

3.財產損失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

根據道交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也就是說無論有責或者無責,保險公司都要負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條的修改內容,適當減輕了在非機動車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機動車的賠償責任。該修改於2008年5月1日起實施,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交強險統一條款也作了相應調整。而在此期間,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又經過了一個已經投保商業險視為交強險的過渡期,交強險賠償額也經過了最高限額6萬元到12.2萬元的轉換。

保險公司在無責情況下的

交強險賠償額度

而根據交強險條款第八條第項的內容,交強險雖在賠償上不分責任,但在保險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認定無責的情況下,交強險按無責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即醫藥費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1.1萬元,財產損失100元。

上述賠償額度,是與道交法七十六條司機在無責情況下賠償額不超過損失10%的規定相符的。有一個案例可以說明無責和有責的問題:某人乘坐三輪摩托車,在拐彎時由於車速過快,某人被三輪摩托車摔下後座,正好砸在同向正常行駛的一輛機動車的右後門上。機動車司機出於好意,主動下車扶起某人,交警到場後,認為機動車也多少承擔一部分責任。將交通責任認定書機動車本應承擔的無責任改為次要責任,並讓機動車司機簽字確認。後某人對司機、保險公司機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由於司機對無責和有責在交強險中的性質不清楚,故而將一個本應按無責處理的交通事故變成了保險公司按全責對傷者的賠付。

交強險是一種強制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在財產損失賠償規定是這樣的:a)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b)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只投保交強險沒有投保商業險中的車損險,如果自己的車被別人撞了的話,對方投保的交強險需承擔被撞那一方的財產損失賠償責任,包括車的損毀,賠償限額如上述。當然如果對方還有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話,這個保險也是有承擔碰撞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

車撞了樹,只給車上了交強險。假定樹不賠,那麼,車的損失是否可以走理賠?

不賠,因交強險只理賠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那麼在這個例子裡,受害方是樹,不賠樹的話,車輛損失就得不到任何保險補償

A車在後,B車在前,突然前面有交通事故,B車急剎車,A車沒剎住,追尾了,把B車的保險槓給撞壞了。B車車主給4S店打電話問修車費,雙方協商解決理賠問題。4S店回覆B車車主,配件4萬,B車車主心想4萬不貴呀,光交強險就12萬了。

但是,交強險規定:事故中產生的財產損失,最多賠付2千。也就是說,因為A車車主只上了交強險,沒有上商業三者險,3.8萬要等著A車車主自付。

很多人只知道交強險的理賠最高限額是12.2萬。但是不知道交強險還有個分項賠償原則:

被保險人有責任時的賠償: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的賠償: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千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而且,根據規定,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只賠付事故中的受傷害一方,並且,一年的保險金額就這些,幾次出險理賠金額要加一起算,超過了就自費。而車主自己的車損、財損等則由車主自己承擔。

車子必須要購買保險,交強險就是強制要求購買的,並且每一年都要對車子進行年審,首先是國家法律規定,其次也是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要經常進行維修,檢測。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第三方出現受傷,權益受損的情形的,交強險才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