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地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賠償標準包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家屬交通費、家屬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幾個方面。當事人在計算重慶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額時應該從受害者的年齡、戶口性質等方面來按標準計算。如果受害人有被扶養人的,還需按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具體情況如下:
一、死亡賠償金:
1、受害者不滿 60 歲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 年。
2、已滿 60 不到 75 歲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受害人實際年齡 —60)。
3、75 歲以上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 年。
4、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認定以事故發生時為準;事故發生時已在城鎮連續居住滿一年且有正當生活來源的認定為城鎮居民。
5、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同一標準計算, 必須以死亡為前提。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扶養人未滿 18 歲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年。
2、被扶養人已滿 18 歲未滿 60 歲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 年。
3、被扶養人已滿 60 歲未滿 75 歲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年。
4、被扶養人 75 歲以上的: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 年。
三、喪葬費:
受訴人民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個月。
四、精神損害撫慰金。
五、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在實踐中可能存在醫治一段時間後死亡的情況,由此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費用仍可主張。
綜上所述,要想弄清楚重慶地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賠償標準,首先得根據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資料來確定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資料。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對於“重慶地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賠償標準”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