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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誤工費超過納稅標準要交稅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94W)

交通事故中誤工費超過納稅標準要交稅嗎?

一、交通事故中誤工費超過納稅標準要交稅嗎?

交通事故中誤工費是不需要納稅的。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範圍並不包括誤工費。但是主張交通事故誤工費是需要納稅證明的。

個人納稅證明,就是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指相關部門對某個納稅人在某個區域某段時間為國家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所開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二、計算誤工費的相關法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理論上講,不納稅的收入不收法律保護。單位證明是單方面的,沒有納稅證明的效力高。如果當事人的收入在當地是處於平均水平,或者高的不是很多,法院有時會依據當地平均工資或者單位證明判決,但如果當事人的工資高的太多,法院也會要求當事人開具完稅證明的。在實際操作中,當事人說一個月5000左右,只要拿出單位的證明和銀行工資卡的對賬單,一般法院都會支援的,法院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完稅證明。

交通事故的對誤工費的賠償是需要納稅證明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在申報誤工費個稅時進行認定。需要注意的是,有關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根據傷員的收入減少情況來進行認定,如果傷員的收入沒有減少的話,司法機關是不主張進行誤工費的賠償的,反之則必須對傷員的誤工費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