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賠償>

2021年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65W)

2021年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非常常見,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就是許多人關注的焦點。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不是一個絕對化的標準。是依據事故發生時間、該地域的平均收入水平有相應的調整。所以,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是根據地方特請做的特殊約定。那麼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包括哪些內容呢,本站將對此作出詳細的解釋。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2)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週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20年;

(2)死亡賠償金(60週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週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5年。

3、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4、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5、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6、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7、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8、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9、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綜上所知,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非常的詳細具體。因為每起交通事故都有其特殊性的存在。上述費用只能參考,不能全依次執行。因為在涉及到賠償時,會根據雙方責任大小等情形做出相應的賠償方案,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