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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21W)

2021年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農業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徵點的,以計徵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純收入計算。對於離退休人員及在崗人員單位未扣發工資的,不應予以賠償。(應由單位出具證明,並予以調查核實為準)

3、無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證明或者有關證明,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繫個體工商戶、承包經營戶應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證明的亦應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為準,來計算每天收入狀況;對無法舉證的,由受訴法院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對無收入但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其計算依據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5、交通事故發生地,是指交通事故發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

6、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資料確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是個人賠嗎?

交通事故誤工費不一定是個人賠,如果在保險公司擔責之後,受害者沒有獲得全部的賠償費用,那麼事故當事人就有需要支付誤工費等賠償費用的可能。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只要有收入,那麼不管是固定收入、還是非固定收入,只要可以拿出自己有收入的證據,那麼就可以向事故的責任方提出獲得的誤工費賠償的請求,對於僅提出賠償請求,但是卻不能拿出相關證據的情形,該賠償請求極有可能會被責任方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