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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撞人輕傷賠償多少錢?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18W)

一、交強險撞人輕傷賠償多少錢?

交強險撞人輕傷賠償多少錢?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駕駛人造成輕微傷害的,應當支付治療、事故、護理和交通費。根據實際原因進行損害賠償。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被保險人負有責任時,交易力量保險對每起事故的賠償限額為:死亡殘疾人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