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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療費全報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76W)

交通事故醫療費全報嗎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受傷的,此時就需要及時對傷者進行救治,由此就會產生醫療費。那麼日後進行交通事故賠償的時候,這醫療費是否能報銷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醫療費全報嗎

交通事故的醫藥費可以直接起訴肇事者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全部費用。也可以使用醫保可以報銷,只要是醫保範圍內的用藥。

不過保險公司有賠償限額。保險公司賠償的限額。雙方協商,由車主陪同到保險公司核算賠償數額,由保險公司在強險範圍內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醫療費賠償額為:1萬元,傷亡賠償限額為11萬元,財產賠償限額為2000元,如果肇事車輛由第三者責任險的,在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車主根據責任比例承擔。

交強險報銷醫藥費,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是:8,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1,6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二、交通事故的醫療費賠償有哪些

(一)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診治費、住院費、藥費醫療等醫療人身傷害的費用。

1、掛號費:掛號費的次數、科別與稽核認定的治療傷害所就診的次數、科別一致的掛號費應當賠償。

2、檢查費、治療費等:根據傷疾的需要經治療醫院同意進行的檢查、治療等費用應予賠償。未經治療醫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療與傷疾無關的費用或自行重複檢查所花費的費用不計入賠償範圍,但確係治療醫院誤診而遺漏的傷疾除外。

3、藥費:必須確係治療因傷害人的侵害行為所致傷害的藥費。需外購藥品的,應當有治療醫院開具的處方。藥品的種類、數量應當與處方一致,沒有治療醫院開具的處方,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不應計入賠償範圍。

4、住院費:受害人根據治療醫院的要求需住院觀察、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但治療單位發出出院通知單後,受害人無正當理由故意延長住院時間而發生的費用不予賠償。

(二)治療與交通事故傷害無關的疾病,不應當賠償。對於小傷大養,擴大檢查和治療範圍,均不應賠償。

(三)結案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徵固定而遺留後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受害人在康復型醫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受害人治療傷疾,一般應在普通型醫院治療。非治療傷疾所必須而選擇康復型醫院就診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應按普通醫院治療同種傷疾的收費標準計算。

2、在普通型醫院就診治療後,經治療醫院批准轉至康復型醫院繼續治療,並確係治療傷疾所必須的,其醫療費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症等治療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

(四)確定醫療費截止的日期。一審法庭辯論終結的時間,但這一段時間所花費的藥費,應由當事人申請法醫鑑定,以作為判案依據。法庭研究的就是這一次審判賠償的數額。

(五)醫療費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定。原告提出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果被告對原告的賠償提出否定性意見的,被告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這樣,舉證責任就發生了一個變化,本來損害事實、數額應該是由原告來證明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被告如果對他的合理性提出質,就要自己來提出證據舉證證明。如果能夠證明他沒有合理性的,那麼就法院就予以採信。

(六)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補救性治療,如鑲牙、植皮、安裝假眼、假肢等,所花費的費用應予賠償。

受害人治療因侵害行為而引起的其他併發症的費用,應參照治療醫院的診斷或者法醫的鑑定意見,視二者的關聯程度予以。

(七)就地治療及轉院問題。依據該解釋的初稿及最後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診,無需再適用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所做的受害人治療及轉院所做的種種限制。當事人就治無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轉院應經原醫院批准原則,其治療機構由受害人選擇。

(八)就醫療費超標及轉院造成費用過高問題。為防止受害人詐訛,過量花費不必要的費用,該司法解釋通過法官依職權判斷,即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來確定醫療費的合理性;再者通過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藥費不合理承擔舉證責任。

(九)就後續治療費用問題。繼續治療費用應當賠償。具體的操作方法有三種:一是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二是今後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後的損失另行處理。三是即使是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後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額的,對於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權行起訴請求賠償。對後續治療無法確定費用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但受害人提供醫療機構證明或鑑定結論必定發生的治療費用,應一併予以賠償。

綜上可知,對於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是不能夠全報的,此時相應的保險都是有賠償限額的。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所幫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相關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情況,為您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