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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依據具體有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7.33K)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依據具體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依據具體有哪些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規定了嚴格責任原則,以體現對交通弱勢群體的保護。與過去無過錯原則(賠償10%)有很大區別。一般情況則都要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除非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減輕責任部分為10%至50%之間,法和條例均未規定,擬請高法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關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

關於賠償專案和計算標準的規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2003]20號)對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出法律解釋後,《實施條例》未再規定賠償專案和計算標準,【2008-08-17】公安部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各地根據本省統計局公佈的本省(區、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等,確定各項賠償專案的基數和年限,計算出總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提到"受訴法院所在地"的費用標準,是指其所在的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

交通事故的受害方肯定是會獲得賠償的,國家的有關規定在法律上有著明確的制定,但是最為重要的是自己的權益維繫需要在合理的區間,否則自己的事情解決就會有著不少的糾紛,因為有關的責任認定就會較為麻煩,所以自己需要多加留意,減少自己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