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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報警後私了不成報警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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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報警後私了不成報警還可以嗎

交能事故私了後,一方反悔報警一般不會再行受理,但會告知當事人走訴訟程式來給維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13條之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即可以“私了”。

因為事物發生變化可以反悔,但反悔不一定就能完全得到法律支援。

反悔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種情況,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另一種情況,是在籤協議時,由於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麼在確認予以發現時。

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後,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對事故事實無爭議,但對賠償數額達不成協議的,賠償權利人可持《協議書》到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後又到法院解決的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僅就損害賠償達不成協議;二是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三是遲遲不履行協議。

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己經報了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不過,也可以在交警大隊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也就是同樣可以私了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民事賠償可以撤案,但行政處理則不能撤案。這是交警部門的許可權。構成交通事故應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3)在運動中發生。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6)必須有損害後果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為故意,則不算交通事故。

很多人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都會下選擇私了,但有一些還是會選擇報警,讓警察來進行處理。這個時候,其實更好的處理方法就是交給警察處理,這樣就保護了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