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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人重傷定逃逸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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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人重傷定逃逸了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一人重傷定逃逸了怎麼辦?

1、交通事故一人重傷定逃逸了需要報警處理,報警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型號

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

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

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後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徵

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徵

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著等。

2、報警後要經交警部門調查,再確定是否屬於肇事逃逸。在確定屬於肇事逃逸後,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3、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會終身吊銷駕駛執照,司機還會受到刑事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賠償金額多少

(一)殘疾賠償金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於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週歲,50週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週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三)死亡賠償金的確定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四)殘疾輔助器具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五)醫療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六)誤工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七)護理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八)交通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九)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十)營養費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一)喪葬費的確定標準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有些交通事故在發生之後會導致他人受傷,駕駛員為了避免受到處罰而選擇逃逸的,此時受害者或者是其他圍觀了事故發生的主體就需要及時的報警,公安機關會介入處理,經過責任認定之後,逃逸方可能會被認定為觸犯了交通肇事罪,此時逃逸的主體不僅需要支付醫療費等的賠償,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