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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輕微傷應該賠多少錢?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67W)

交通事故中的輕微傷應該賠多少錢?

一、交通事故中的輕微傷應該賠多少錢?

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交通事故造成輕微傷的賠償數額,賠償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來定,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二、具體的費用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受害人為治療因交通事故所致傷病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輸血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費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在司法實踐中,首先,醫院的收款憑證中出現新的收費專案如伙食費、空調費、護理費等。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一般稱為建議休息證明,該證明需要主治醫師簽字並加該醫療機構的醫療證明專用章)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因為定殘後,受害人將根據傷殘的程度,得到殘疾補償金。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從高法解釋來看,決定護理費高低的有三個因素:首先,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對此可以參照本文關於“誤工費”的論述,另外,也可以參照當地醫院護工(或者請保姆)的收入;其次,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護理人數一般為一人,護理期限一般住院治療的時間,沒有住院,僅僅通過門診治療,一般不計算護理費。

(四)交通費

1、根據受害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2、對於受害人外地的親屬來往的交通費,死亡或者出現長時間昏迷或者經鑑定為重傷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殘疾的,其外地親屬(不得超過三人)來往的交通費應當給賠償;

3、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宿費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其住宿人數及其必要性可以參照本文交通費的分析。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根據1996年2月1日財政部制定的《關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為15元,發達地區為20元(按在特殊地區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按一般地區標準計發伙食補助費)。”這裡規定的特殊地區是指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市和海南省。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儘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中輕微傷的賠償處理情況,對於賠償的具體數額可以根據實際的傷害型別和部位來進行計算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並要求賠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