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車損失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車輛損失由保險公司根據責任認定和事故定損情況來賠償,具體情況如下
(一)根據被保險人提供的索賠單證,保險人按以下規定賠償:
1.全車損失的,按本條款第三條有關規定計算賠償金額;
2.全車損失,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3.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向保險人提供出險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案件證明及車輛已報停手續,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二)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後,由被保險人籤具權益轉讓書,賠付結案。
1.車輛玻璃單獨破碎不含燈具、車鏡玻璃;
2.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以及安裝、維修車輛過程中造成的破碎。
二、法律規定
《車輛停駛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投保了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發生基本險第一條所列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保險人按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部分損失的,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修復時間內按保險單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竣工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
(二)全車損毀的,按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三)在保險期限內,上述賠款累計計算,最高以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為限。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保險人對下列停駛損失不負責賠償:
(一)車輛被扣押期間的損失;
(二)因車輛修理質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間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拖延車輛送修及修復時間的損失;
(四)到期未續保,停駛超過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以外的部分。
對於交通事故發生後造成了車輛損失的,顯然是屬於保險的賠償範圍的,但保險賠償是有限額的規定的,特別是對於事故責任認定上,還需要由交警部門來進行認定,如果是駕駛人員違法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那麼只能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