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剷車不小心碰到車會扣工資嗎?
剷車不小心碰到車不會扣工資,這並不是屬於勞動者方面存在過錯情況。根據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剋扣”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法律規定扣工資限4種情況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扣減工資有了統一規定,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合法扣減職工工資,並明確扣減的額度限制。
1、職工因個人主觀原因沒有完成生產任務,並非身體問題等所致,單位可扣減其工資。扣後工資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職工違反勞動紀律,並造成單位損失時。單位因此扣減工資,每月扣減比例必須小於該職工月工資的20%。
3、職工請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資計算。
4、職工請病假,按照病假工資發放,可以扣減其績效或生產性獎勵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是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話,那麼就應當認認真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如果存在一些過失也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況下不會因此而扣工資,除非說是故意存在拖延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