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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駕駛證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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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駕駛證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死亡駕駛證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死亡駕駛證一般情況下是吊銷。駕駛證處理:司機佔主要責任的,一般都是吊銷駕駛證且終身禁駕。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其他法律規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如果司機在駕駛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也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交通事故導致人員死亡,怎麼樣來進行處理並不是特別的清楚,通常情況下對當事程式要進行一定的處罰,至於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駕駛證一般都是吊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