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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12W)

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會對受害人造成人身與財產上的雙重傷害,嚴重的常常會導致人員傷亡,而在事故發生之後,能做的就是儘快的對事故作出處理,對受害人作出一定的賠償。那麼此時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怎麼處理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一)報案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儘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為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二)現場處理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三)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並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如當事各方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在收到《責任認定書》十五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四)傷者治療

1、醫生對傷者進行檢查,出具《病歷》和《診斷證明》,並作出是否住院治療的決定。

2、醫生對傷者進行治療。

3、主治醫生認為傷者無需再住院治療的,傷者應辦理出院手續開具《出院證明》,註明出院後的注意事項,休養時間,護理時間及護理人數。

4、傷者治療結束後,可以到相關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如達到傷殘等級,應取得《傷殘等級證明》。

5、當肇事各方無法承擔醫療費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預付醫療費用,憑醫生出具的《醫療費用預估證明》和已交費用清單可以獲得不超過所需費用50%的預付款。

6、保險公司在傷者治療期間,會派醫療核損人員到醫院及交警大隊瞭解傷者的受傷情況和治療情況,對治療費用進行預估和監督。

(五)車輛定損修理

1、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並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時定損。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

(六)交通事故賠償調解

1、傷者治療結束後,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隊申請辦理賠償調解手續,也可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及交警大隊都會根據事故各方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據相關賠償標準和法規條款進行賠償調解,當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涉及到保險賠償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可提請保險公司作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

(七)付清相關費用,收集索賠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八)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後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九)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後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二、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賠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致人傷亡賠償如下:

(一)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亡的,應當賠償由此引起的全部財產損失。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只承擔限制賠償責任或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則依照法律規定。

(二)致人損害,造成他人殘疾或死亡的,侵害人應適當補償受害人或死者遺屬的其他損害。

(三)故意侵害他人且情節惡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予以民事制裁。

(四)人身傷亡損害賠償的範圍應當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者用具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五)醫療費:即受害人受傷害後為恢復健康進行醫療所支付的費用。應當包括掛號費、藥費、檢查費、住院費、整容費等費用。醫療費一般應當以治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的單據為憑證,並確係治療侵害人的侵害行為所致傷害的費用。

(六)受害人一般應當在侵權行為發生地或離住地較近的醫療單位檢查、治療。經指定醫院的,應在指定醫院檢查、治療。

(七)誤工費:受害人因受傷害不能參加勞動(工作)而減少的合法勞動報酬收入。

(八)交通費:指受害人在本地範圍內就醫的或者經治療醫院同意轉院治療的往返路費。

(九)致人傷害,受害人因此而喪失全部勞動能力或部分勞動能力時,侵害人除應賠償上述費用外,賠償範圍還應包括受害人受傷致殘後的生活補助費、依靠受害人扶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殘疾用具費以及其他損害。

(十)賠償費應賠付給傷、殘者本人或死者遺屬。傷、殘、死者所在單位已經支付的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應從賠償費中返還。

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人員傷亡,有人員傷亡的,需要適當地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與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在處理方面是不同的。雖然不涉及到人員傷亡,但也有可能有財產損失,因此也是需要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