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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轄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42W)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轄怎麼確定

在高速公路上,大家的車速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造成的傷害會是很大的。但是高速公路聯通的是各地的出入口,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這起交通事故的管轄要怎麼確定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轄怎麼確定

一般來說,高速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是歸高速公路的交警管理的,高速公路交警會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再根據勘查結果做出責任認定書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理。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轄的法院,則是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當然,如果被告的經常居住的地方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的地區所在的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來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當事雙方可以向相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是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之後,雙方任然沒有達成一致的意見,或者出現調解過後有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來看,如果是因為侵權行為而提起的訴訟,這個官司將會由侵權行為發生的地點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來管轄。若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則被害人可以選擇向侵權行為地,也就是事故發生的地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當然,值得注意的是,當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要及時作出應對措施,不要在事故發生點繼續逗留,避免遭受二次傷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